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异地结算账户

编辑:铜陵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8-02-07

存款人因下列情形可开立异地结算账户:

一、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(跨省、市、县)需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。

二、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。

三、存款人因附属的 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 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。

四、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 临时存款账户的。

在异地申请开立 银行结算账户时,除按照账户种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外,还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:

一、经营地与注册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存款人,在异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,应出具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的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证明。

二、异地借款的存款人,在异地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,应出具在异地取得贷款的借款合同。

三、因经营需要在异地办理 收入汇缴和业务支出的存款人,在异地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,应出具隶属单位的证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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