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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定征收企业分回的利润需要缴纳所得税吗

编辑:铜陵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23-11-15

答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第二十六条规定“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:(一)国债利息收入;(二)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、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;”。

如果公司属于上述情况。公司从全资子公司分得的利润部分,属于免税收入,不再补缴企业所得税。

依据《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(试行)》(国税发〔2008〕30号)第九条规定“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范围、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,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%的,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。”

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为净利润吗?

净利润(收益)是指在利润总额中按规定交纳了所得税后公司的利润留成,一般也称为税后利润或净收入。

净利润的计算公式为:净利润=利润总额×(1-所得税率)

如果从财务的角度说:这两项应该是相等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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